各学院:
为加强实验教学规范化管理,提高实验教学质量,学校拟开展实验报告专项评估暨优秀实验报告评选工作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范围
2017-2018-2学期所有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。
二、评估重点
实验报告与实验大纲的符合度;实验报告与实验目的的达成度。实验报告的正确性、客观性、确证性、可读性;学生对实验结果的讨论与分析的合理性;教师批改和评语的规范性和引导性;实验报告书面的整洁性等。
三、评估流程
第一阶段(2018.4.23—2018.7.23):学院自评。
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验课开课情况适时开展院内自评工作,对相关课程实验报告进行评价分析,在肯定优点的同时剖析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,形成自评报告。
第二阶段(2018.8.27—2018.9.27):专家评审。
(1)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议,并通过抽查部分实验报告进行评估,形成专家反馈意见。
(2)各学院每门实验课程推荐两份实验报告,学校组织专家从中评选出若干份校级优秀实验报告。
第三阶段(2018.10.8—2018.10.19):成果展示。
通过多种方式对优秀实验报告进行展示,发挥优秀实验报告的示范作用。
四、材料要求
上报自评报告(纸介版、电子版)、实验大纲(电子版)及选送的实验报告纸介版和学院汇总表(纸介版、电子版)。
五、上报时间及联系方式
2018年7月23日前交齐所有材料,电子版发送至pgbgs@neau.edu.cn,纸介版送至主楼506。
联系人:徐荻秋 电话:55191380
教学质量评估中心